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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津公司领导班子廉政承诺书

更新时间:2010-06-27 00:00:00点击次数:1674次
      一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;认真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;严格遵守河北省纪委等五部门提出的“十个严禁”;认真执行省高管局制定的《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》。
      二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知识的学习,坚定理想信念,筑牢思想道德防线,提高拒腐防变能力,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,在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      三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环境。
      四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,不滥用权力。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、资金使用、人事等,坚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,做到讲政治、讲大局、讲原则,切实维护党和国家、群众的利益。
      五、严格要求家属、子女及亲友,决不允许打领导的旗号办私事、谋私利。
      六、认真推行“阳光工程”,严格执行“十公开”制度。遵守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,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活动。
      七、增强团队意识,建好带好队伍。切实加强公司的作风建设、效能建设,增进与职工间的沟通交流,努力为河北交通事业的发展营造、弘扬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。
以上承诺,诚恳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。如有违反,欢迎大家检举、揭发,并请求组织给予批评、教育或严肃处理。
 
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
二?一?年三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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